乌拉特中旗、临河区商铺、公寓、住宅拍卖

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2025-7-22 16:13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5年7月30日10时在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v6)举行拍卖会,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序号

地域分类

资产类别

位置

面积/㎡

参考价/元

1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酒吧街A3-3-2号商铺

1749.92

6899129.40

2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口岸酒吧街A3-3-1号商铺

1749.92

6899129.40

3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财政街坊广源小区一套住房

109.33

182747.70

4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红光胜利村民主组房产

905.62

409556.00

5

乌拉特中旗

公寓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清华园3#-1-717

43.41

151935.00

6

乌拉特中旗

公寓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清华园3#-1-718

43.41

151935.00

7

乌拉特中旗

公寓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清华园3#-1-446

43.41

151935.00

8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清华园3--5商铺

303.7

1258274.66

9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清华园3--13商铺

303.7

1258274.66

10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街坊君都宾馆一至三层

882.64

3262080.00

11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科委西街坊砖木结构住宅

89.25

676562.00

12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宏丰村宏光四组

728.14

523139.54

13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加河镇宏丰村房产

575.59

627883.42

14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乌兰北街坊房产

273.81

1020181.04

15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职中北街坊房产

295.96

964205.30

16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职中街坊房产

1658.56

4765798.50

17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苗圃街坊房产

2621.26

8818655.90

18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三完小街坊亿正华府小区A1-4-601室

96.32

217001.43

19

乌拉特中旗

商业门店

乌拉特中旗苗圃街坊南物流园区二期2#-2#-铺27号

125.1

417988.86

20

乌拉特中旗

普通住宅

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三完小街坊乌拉特中旗一中正对面小二楼住宅

157.74

355722.32

21

包头市青山区

商业门店

包头市青山区体育馆道西侧爱购时尚汇2-201;.包头市青山区体育馆道西侧爱购时尚汇2-202

2045.17

30693911.00

22

包头市青山区

商业门店

包头市青山区体育馆道西侧爱购时尚汇房屋主体 4 层,位于第三层1-301,第四层;1-401;

3902.02

45168000.00

23

临河区

商业门店

临河区熙城国际B区BS3-商-101铺

660.89

8095902.00

24

临河区

商业门店

临河区江南华府C1-0-101

1311.83

13905398.00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9日18时止。公告期间可添加微信号13088480725随时与拍卖人联系报名。

二、竞买登记手续:

1、拍卖保证金按拍卖参考价10%由竞买人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纳(户名: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505016766370000126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意向竞买人领取报名资料后方可获得竞拍资格,竞买不成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年7月29日18时止。

三、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7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别说明:①上述拍卖标的均有保留价②上述拍卖标的房屋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委托人及产权所有人对房屋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质量、面积、装修情况、是否存在破损等)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③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单价等仅供参考,房屋整体出售,不按平米数及单价核算房屋价款。房屋建筑面积及土地使用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若拍卖标的的实际面积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核定的面积不符,则由买受人自行与房屋开发商或相关机构解决,面积短少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向房屋开发商主张权利;面积增加的,如需补收房款,由买受人自行与开发商协商价款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无论发生何种面积差异均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拍卖人、委托方及产权所有人不因面积差异向买受人负担任何义务,不退差价。④竞买人必须自行踏勘和仔细甄别标的的相关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踏勘、向相关机构或部门咨询、核实等,以详尽了解标的的现状、权属、四至界限、面积、房屋及附属设施质量等,拍卖人、委托人及产权所有人不对既存瑕疵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⑤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介绍、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对拍卖标的已知或可能存在的权利或质量等瑕疵,委托人、拍卖人及产权所有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⑥优先购买权人须在拍卖会前两日向拍卖人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有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本公司不另进行公告送达。

五、拍卖标的为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税、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产权所有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拍卖标的为开发商出具的网签合同、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等无不动产权证的,如果具备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条件,产权所有人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初始登记后再与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过户登记,产权所有人仅承担首次办证契税、转移登记给买受人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教育附加、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其他所有费用、税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如要求办理网签合同、房票、认购合同或购房协议变更手续的,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之前涉及欠缴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等费用由产权所有人承担,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以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与产权所有人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拍卖标的不具备办证条件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办证时间。

八、拍卖成交后的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2%收取)。

九、联系方式:周经理 18504888070(微信同号)

巴彦淖尔市光明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