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 2025-7-22 16:06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股权
受上海锭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10时至2025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资产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上海锭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外投资的股权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委托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卖双方各自按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股权估值瑕疵、股权权属瑕疵、公司经营瑕疵等。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5.若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如遇标的公司分红派息,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前的(含当日),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在成交日之后的,买受人享受其对应股票的分红、派息权利。。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则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委托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竞买人及其他相关方应充分理解并接受此安排,不得因拍卖的撤回或中止向委托人或拍卖人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
二、拍卖标的
上海锭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7.9999%股权,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00 元,保证金:1000元,增加幅度5元/次。
特别提示:
据委托人提供的由上海辛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辛湘咨报字2025第008号)2025年4月15日出具的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估值咨询报告记载:本次估值的估值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价值类型:市场价值;估值范围: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截至估值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截至估值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如下表:
项目 | 账面金额(元) |
流动资产 | 24,977,051.03 |
其中:货币资金 | 326.10 |
应收账款净额 | 0 |
预付账款净额 | 0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24,976,724.93 |
存货净额 | 0 |
应收票据净额 | 0 |
非流动资产 | 1,657,398.37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 1,000,000.00 |
固定资产净额 | 22,800.00 |
无形资产净额 | 634,598.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 |
资产总额 | 26,634,449.40 |
流动负债 | 41,173,531.63 |
其中:应付账款 | 369,000.00 |
预收账款 | 0 |
短期借款 | 0 |
应交税费 | -314,366.99 |
其他应付款 | 40,938,998.10 |
应付职工薪酬 | 179,900.52 |
非流动负债 | 0 |
其中:长期借款 | 0 |
负债总额 | 41,173,531.63 |
股东全部权益 | -14,539,082.23 |
上述资产负债经由上海德宜谨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德宜谨专审(2025)0005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无法实施函证、盘点等审计程序。
备注: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估值基准日以后标的股权公司发生变动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自行咨询、查询有关资料。相关数据摘自上海辛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辛湘咨报字2025第008号)估值咨询报告,仅供竞买人参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gov.cn)显示:
企业名称: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074841160Q
法定代表人:李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61.796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8月07日
核准日期:2022年01月19日
登记机关: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集心路168号9幢301室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通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能源科技、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3年08月07日至2033年08月06日
3、公司股权结构:
截止至2025年7月2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实收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永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151.3051 | 375 | 26.9323% |
玉利(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6.9965 | 19.0454% | |
微爱(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6.2181 | 15.3468% | |
达雨(上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4148 | 11.9999% | |
上海锭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4.9432[曾欣1] | 7.9999% | |
李强 | 39.3253 | 6.9999% | |
浙江慧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37.6399 | 6.6999% | |
上海巨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7182 | 2.9758% | |
孟照旺 | 11.2358 | 2.00% | |
合计 | 561.7969 | 100[曾欣2]% |
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已被最高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其中股东李强显示为限制高消费;股东孟照旺显示为限制高消费。
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3、据委托人告知拍卖人:委托人上海锭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于2025年1月9日作为被申请人,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有个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案号:2024沪03清申941号),但目前该案已撤回(委托人提供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4)沪03清申941号)。
4、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股权受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自行和相关监管、管理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应规定或者不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则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委托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委托人撤销拍卖的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无需征得买受人的同意。撤销拍卖后,买受人已支付的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成交价款等)将在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保证金、违约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退还(如有剩余)。
5、拍卖标的如存在注册资本金尚未按约定实缴的,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实缴义务与责任均由买受人全权承担。
6、委托人未接管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标的公司印鉴和证照等),不完全掌握影响股权过户的权利限制情况,即使拍卖成交,也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任何物品或资料。
7、本次拍卖标的为委托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实缴出资及企业已吊销等瑕疵。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8、委托人和拍卖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委托人对外投资,委托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9、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10、请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公司股权价值与标的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11、竞买人如在参拍前名下有其他一人有限公司的,则拍卖成交后,可能无法办理本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尽请注意参拍风险。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前联系,联系人:邢先生(13701616564,021-65857708)。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止接受咨询:邢先生;联系方式:021-65857708;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2.在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委托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咨询和尽调,可以向拍卖人和委托人申请提供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材料,委托人和拍卖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委托人和拍卖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备注:拍卖人仅能提供委托人提供给拍卖人的由上海辛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辛湘咨报字2025第008号)2025年4月15日出具的永仑车汇(上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股权估值咨询报告,供竞买人查阅。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与拍卖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实际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意愿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5年8月20日前与委托人和拍卖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等),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做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委托人和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委托人和拍卖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委托人和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的权属变更。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交付相关费用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双方各自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拍卖服务费及公拍网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拍卖服务费由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支付,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的3日内将拍卖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公拍网技术服务费由公拍网平台收取,由买受人按拍卖成交价的0.15%向公拍网平台支付。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3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上述拍卖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拍卖平台和拍卖人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分别与拍卖人、公拍网平台联系申请开具开票。
4)拍卖成交交易发票由委托人负责按拍卖成交价金额开具给买受人。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 竞买人应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通过电脑使用“银联在线”、 “微信支付”、“一案一账号”交付保证金即获得参拍权,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每场拍卖会结束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标的者的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不计利息),款项到账时间以银联及发卡银行规定为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汇款至委托人如下账户:
户 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00126502930006158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3. 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原买受人需补足差额。”执行。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卖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互相配合提供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完成变更过户事项。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将进入清算阶段、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委托人和拍卖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委托人对外的投资,委托人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如买受人最终无法办理变更登记,委托人有权撤销本次拍卖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6.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人: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3701616564 021-65857708(邢先生)
咨询时间:自公告日起至拍卖会结束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委托人或拍卖人咨询。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