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三年期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3-20 10:06

拍卖模式:同步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土地三年期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03月28日上午09点00分在公拍网对土地三年期租赁权按现状对外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简况、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标的情况简况:

位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孤家子镇老轧钢厂西侧和南侧土地,面积共计约96,000.00平方米(沙土耕地),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保留价172,800.00元,竞买保证金2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5,000.00元。

土地承租期限自移交之日起至满三年止,租赁权中不含耕地各项补贴以及种植涉及的国家任何相关补贴(粮补、直补等)。

有意竞拍者于2025年03月27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拍卖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 0162 8638 0000 0132。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标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当日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转入委托方账户。未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标的展示联系人:车,联系电话:13044354110(工作时间拨打)。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504730229。

(2)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上述标的三年期租赁权按标的现状拍卖。

2.上述标的无优先竞买权人。竞买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等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3.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对标的物进行现场勘查,必须到委托单位了解相关标的具体情况,提前自行了解在竞买成功后如何通行、如何进行引水灌溉及是否需途经他人土地等事宜,并对土地位置、面积、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异议后方可参加报名竞买。

4.本次拍卖的三年期土地租赁权不得种植多年生植物,只能用于种植大田作物,不得种植麻类等侵害下茬耕地地力的作物,不准种树、养殖、建造蔬菜大棚、挖田造景等非农业建设。

5.买受人在承租期内对现有土地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如有损坏,买受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按原价赔偿。涉及到由灌溉产生的水电费及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承租期内买受人需自行解决与当地村民产生的各种矛盾及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6.买受人不得改变耕地用途,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他人,或用其他方式交予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共同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土地抵押、担保或从事其他可能损害委托方权益的行为。不得破坏原有坟茔,不得乱搭乱建,不得建设任何建筑物,临时设施在租赁期满后自行拆除。

7.租赁期内,买受人应做好防火和安全防护措施,土地在租赁期间安全事宜(如火灾、环保及人员伤亡等)或自然灾害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相应经济损失等,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上述土地在租赁期间若因政策调整需要改变用途、征收、企业用地或国家修工程等不可抗力因素,委托方需要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买受人必须按照要求无条件退还,委托方根据收回土地面积和剩余使用时间按拍卖成交价进行补偿,农作物及地上附着物均无任何补偿。

9.本次拍卖土地租赁权不含土地的各项补贴以及种植涉及的国家任何相关补贴(粮补、直补等)。

10.买受人在种植过程中买受人所用农药、化肥等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环保标准认证,如有违约行为(如非法种植、污染等),按照梨树县下发的文件处理,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如未发生违约行为,租赁期结束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返还。

11.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委托方拟租赁的面积对外公开拍卖,如有土地权属或土地边界矛盾争议等问题均由委托方负责解决,其它事项按土地出租的习惯及传统作法办理或由委托方和租赁方协商解决。拍卖成交后不再重新测量土地实际面积,若与拍卖面积不符,以拍卖成交价为准转让方和买受人互不进行补缴和退赔,互不承担相关责任。

12.拍卖成交后,在承租截止日之前必须将农作物秸秆及根茎按全县统一要求全部清理合格,以免引起火灾,如发生火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3.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清场,并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14.拍卖公司对该标的按现状拍卖租赁权,不对标的存在的一切瑕疵负任何担保责任。

15.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和拍卖公司均无法对买受人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16.未尽事宜以拍卖成交后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交易条件

1.竞买人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在报名期间对竞买标的点击报名,因竞买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与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有意竞拍者于2025年03月27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本人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相应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3.标的买受人在成交当日内向公拍网支付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成交额0.15%)及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应费用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约定在拍卖成交当日内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所交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违约金按拍卖保留价的0.1%的金额按日收取。竟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归委托方所有),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本次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或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上述标的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无效。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未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

、受委托拍卖公司说明及相关须知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中拍平台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人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和拍卖进行中均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说明的瑕疵事项,拍卖公司履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未能获知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转账,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或电子转账办理手续时,存入保证金一定备注“XXX项目竞买保证金”“XXX项目履约保证金”如不注明涉及退款延迟等问题竞买人自己负责。

6.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7.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03月27日上午11:00止(工作时间)。

8.登记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03月27日上午11:00止以资金到账为准(节假日除外)。

9.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0.报名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15585528158(标的竞买费500元)。

11.公拍平台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交付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平台内《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

12.拍卖网址:https://zc.gpai.net/

拍卖机构: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