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隆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3月20日房产租赁权拍卖会公告

新疆鑫隆拍卖有限公司  |  2025-3-11 16:51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受有关单位委托,新疆鑫隆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11:00-3月21日11:00(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频道(zc.gpai.net)举行网络线上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哈密市秀泽园办公楼的五年租赁权,现拍卖1-2层各一部分资产(其中,1层640.8平方米,2层707.74平方米,总计1348.54平方米)。

二、拍卖网址:

zc.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5年3月20日11:00-3月21日11:00(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拍卖实物进行拍卖,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有问题,请在公告发布后3日内与拍卖公司联系。

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2025年3月25日17:00时前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佣金。账户名称:新疆鑫隆拍卖有限公司,公司账号:651651015013001806887,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天山支行。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买受人成交后根据委托方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租赁合同。同时买受人要根据平台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

七、其余事项

1、拍卖保留价参考表格见后附《拍卖标的描述》。单价起拍价为0.45元/㎡/天,整体起拍价为1041039.17元/五年。本次拍卖按照五年整体租赁权为起拍价的方式进行拍卖,竞价阶梯为27071.94元/次。

2、租赁标的以实物现状展示为准;

3、租赁期限:5年;

4、参与竞拍人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租能力,具有良好信誉;

(2)竞拍人(如是公司竞拍,包含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成交后,2025年度采暖费(暖气费以建筑面积缴纳)由买受人(承租方)承担。租赁间水费、电费及城管、物业、房屋维修维护费用均有买受人(承租方)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租赁房屋的水电暖及消防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改造由买受人负责,须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后方可营业。如因房屋基础设施未达安全生产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有权收回房屋;

7、因拍卖标的的特殊性,一二楼不是整体拍卖,成交后需要根据现状,将成交标的和未拍卖标的进行分割。故需要买受人(承租方)在改造时对水、暖、电、防火区间等配套设备进行分割,我公司不承担因后期剩余资产的承租人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要装修、改造,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8、租赁期间禁止分租、转租,若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出租方(委托人)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委托方要求交清成交价款,并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拍卖成交后于2025年3月25日前交清佣金。

10、承租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11、其余未尽事宜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人:龚女士、张先生

咨询电话:18799656878、13899857190

新疆鑫隆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