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2024-12-5 14:21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土地

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定,经伊吾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所标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哈密市伊吾县胡杨路与新民路交叉口西80米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公拍网

交易平台网址:https://zc.gpai.net

(三)拍卖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名称: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西河街道塞纳湖畔小区3号楼

二、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公告/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

面积

(公顷)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出让

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次)

备注

1

YW2024-53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

0.7836

商业用地

按规划部门标准执行

40

118.3236

36

1

注:以上拍卖出让宗地范围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仅单独申请),具体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四、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络(线上)公开拍卖;

(二)公告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5日;

(三)线上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7日11:00时至2024年12月27日12:00时止。延时周期:5分钟/次,在系统倒计时结束前5分钟内有新出价,结束时间会顺延5分钟,以此类推;

(四)线上竞价网址:公拍网https://zc.gpai.net;

(五)报名地点:公拍网https://zc.gpai.net、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3层。

五、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5日19:00止(法定节假日不办理报名事宜)。意向竞买人可向拍卖人或本标的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朴润拍卖有限公司(电话:15299785365)咨询了解。

(二)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办理手续的方式。

(三)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加盖公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保证金缴纳凭证;

9.信用中国查询报告(加盖公章);

竞买申请人在公拍网注册账户,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提交报名资料,并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办理竞买手续(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需提交6、7项资料)。

注: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四)资格确认:竞买人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经拍卖代理机构审查通过后获取拍卖出让文件签署认可完全同意,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成为适格的竞买人,由拍卖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六、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19:00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银行信息系统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竞得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在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企业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返还,竞得企业的保证金按公告、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成交确认书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英格兰式拍卖”,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与拍卖代理机构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参照新发改医价〔2010〕1809号规定在成交公示到期各方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拍卖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拍卖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拍卖出让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出让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其他相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拍卖人(含拍卖辅助机构)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其他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可浏览:

1.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2.交易平台网站:https://zc.gpai.net

3.公拍网:https://zc.gpai.net

4.东方网:http://www.eastday.com/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艾工、陈工0902-6720207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张女士13579661133

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

王女士17799921748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朴润拍卖有限公司

电 话:15299785365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红星正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