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浦东人家》剧本著作财产权的变卖公告

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  |  2024-6-13 14:45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无形资产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5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浦东人家》剧本著作财产权。

协议价:500万元

变卖价:320万元;保证金:32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变卖时间:2024年7月5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320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320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320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该著作暂不组织统一预展。

七、特别提醒:网络司法变卖是法院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执行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变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九、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开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421942763),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买受人逾期支付变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十、司法变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变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二、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权利人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在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辅助机构的陪同下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四、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变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五、本次变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金磐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64275020 15900836952陈女士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1333弄75号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