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2024年3月25日—26日股权拍卖会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  2024-3-7 15:54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股权

上海大众2024年3月25日—26日股权拍卖会

竞买公告

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将于2024年3月25日10时至2024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置单位: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清算组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权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清算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清算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过户交付,过户是否成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清算组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股权,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出资瑕疵等。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6.拍卖标的交付前,拍卖标的产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属于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

7.法院和清算组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

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中发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5%股权

起拍价:55,000,000元,保证金5,5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0元/次。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价值未经评估机构评估,且清算组未取得任何有关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中发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和经营情况等具体资料,清算组获得的资料有限。竞买成功后,标的股权存在无法过户的风险。

3.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有限公司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营业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4.清算组在工作中未接管到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出资协议、出资证明、股权权属资料、被持股公司印鉴和证照等),不完全掌握影响股权过户的权利限制情况,不能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任何物品或资料。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与清算组联系,清算组联系电话:1861614365。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6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邢先生/朱小姐;联系方式:021-65857708/13701616564;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

2.在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清算组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咨询和尽调,可以向拍辅单位和清算组申请提供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材料,清算组和拍辅单位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清算组和拍辅单位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与拍辅单位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实际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受让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清算组人已向优先购买权人发送优先购买权征询通知书,征询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截至目前,清算组未收到任何回复。若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有意愿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4年3月22日前与清算组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办理相关手续。优先购买权人逾期未做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明确意思表示、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均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清算组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清算组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清算组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清算组和拍辅单位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转让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有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综合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1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5%计算,10万元以上-100万元部分按3%计算,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按2%计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封顶不超过25万元),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清算组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汇款至清算组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

账号:442985238741。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买受人存在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支付拍卖款、不支付拍卖款等情形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清算组有权向悔拍人追索。清算组重新拍卖标的物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东门2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并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清算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有必要,可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标的的风险及权利自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转移给买受人。拍卖标的持有企业后续将进入清算结案、工商注销等程序,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股权过户手续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权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清算组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拍卖标的系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已知债务和或有债务的风险与责任。

4.清算组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由于拍卖标的系破产企业对外投资,清算组对于标的公司对外经营情况,所欠债务等情况并不知悉,也无法对标的公司的任何情况做任何保证或说明。相关股权的价值以现状为准,清算组不对标的股权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5.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对买受人资质的要求、股东资格和有关确权、过户的手续。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自身不具备相应条件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过户至买受人名下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充分注意此投资风险。

6.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清算组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将确认书中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进行公示。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清算组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朱小姐)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清算组或拍辅单位咨询。

上海申商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