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拍卖行2025年12月3日房产专场拍卖公告

辽宁省拍卖行  |  2025-11-26 09:19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辽宁省拍卖行受委托,定于2025年123日10时 - 2025年124日10时(延时除外)时在【公拍网-拍卖平台https://zc.gpai.net,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详见标的明细

锦州市和平路二段新大陆10号房产,房屋建筑面积3588.3平方米,共有宗地面积18283.72平方米。起拍价2748.645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拍卖前,竞买人须在公拍网拍卖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公拍网拍卖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公拍网拍卖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辽宁省拍卖行(以下称:本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本公司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并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标的物所在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限购政策。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意向竞买人可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办公地点了解拍卖文件及标的详情,通过线上渠道交付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期至拍卖前接受咨询(联系人:景先生13704000571 024-22932152),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或电话预约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公司联系。

七、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说明:基于委托人与房产现承租方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本次拍卖可能有优先购买权人参拍。经委托人确认的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应至少在拍卖前1日(即2025年12月1日15时前),向拍卖人主动确认优先购买权资格。逾期未确认的,即代表放弃行使其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拍卖规则

1.优先购买权人须报名参拍,拍卖机构在后台录入优先权人姓名信息。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优先购买权人也可以按加价幅度直接出价。

3.顺位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顺位靠前的竞得;顺位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出价时间靠前的竞得。

八、拍卖方式:不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拍卖,增加幅度由本公司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成交款,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尾款划入户名为辽宁省拍卖行的账户。

同时,买受人需支付给辽宁省拍卖行标的成交总额3%的佣金。若买受人在成交后未向辽宁省拍卖行交付佣金,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本公司将不向悔拍的买受人交付成交标的,并扣除悔拍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逾期未缴纳的,按毁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公拍网平台向买受人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向公拍网平台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请见拍卖页面,并向平台咨询。

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3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过户相关税、费问题说明。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并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按拍卖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交接标的物,并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部门的规定分别承担其应缴的部分。

十一、本次网络拍卖所涉标的物,全部依标的物现状进行处置。该房产已于2024年4月1日整体出租,租期共计10年9个月至2034年12月31日止,起始年租金60万元,租金每2年递增5%,房产带租约拍卖。委托人作为出租方,配合买受人办理转租手续。如委托人已预收租金,预收租金按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及佣金后的时间为时间节点,节点之后预收租金按相应比例转付给买受人。

现状是指看样时间点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围墙内院子场地边界划分等现实状况,至拍卖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拍卖时点标的物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物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十二、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宣传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拍卖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三、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公拍网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本公司双方不存在任何歧义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十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景先生13704000571 024-22932152

此公告在“公拍网/东方网”上发布。

辽宁省拍卖行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