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 2025-11-21 15:14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股权
受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10时(竞价延时除外)在公拍网(https://zc.gpai.net/zc/index)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文件要求,查阅相关资料,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不予退还、补足再次拍卖价款差额等),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拍卖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拍卖标的有关的基础资料、其他相关资料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作为对竞买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3、拍卖标的真实价值及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风险,竞买人应自行尽调及独立判断,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视为对拍卖流程及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予以认可。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瑕疵等状况,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的确认,风险自担。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方式与竞买规则:
标的采用纯网络增价拍卖方式,标的均设有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拍卖人竞买成功。有意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可向拍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了解详情,一旦参与拍卖视为对各项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予以认可。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法律法规对买受人条件有相应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自行查询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与的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前,递交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方式:
咨询了解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止
七、竞买保证金及竞买价款支付时间:
有意参与竞买的,请在本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17:00时止,根据竞买意向,交纳相应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惠福西路支行
账号:44001420208050118225
汇款时应备注缴款原因、竞投标的及竞买人的联系电话,以实际到账为准,缴纳保证金的出资人与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必须一致。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自动取消竞买资格。因此,请缴纳保证金后务必与拍卖人进行电话确认。
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竞买成功,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剩余价款至指定账户
八、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拍卖,参与竞拍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瑕疵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瑕疵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及要求退款等。
2、拍卖成交后,各标的按现状交付,买卖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相关过户、资质证照变更、以及可能产生的增值税、综合基金、印花税、契税以及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各项税费)及评估费(标准:按成交额的0.5%计算)均由买受人承担。前述所有税、费的拖欠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3、拍卖结果生效后,待买受人按规定缴齐所有价款、佣金及平台服务费后,方可与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或移交等交割手续。买受人应根据拍卖人的通知及时办理标的过户或移交,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款、金,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其中,因涉及海航集团破产管理人须向海南省高院递交申请等法律程序,办理变更流程预计须180日,办理变更期间标的价值风险或收益发生变化,不得作为买受人悔约或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
4、在参与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须知》等拍卖会资料。本《拍卖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九、联系信息
1、咨询电话:020-38869816 13924075188
020-83190433 13380038113
2、拍卖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州市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