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3日房屋所有权、锅炉及配套设备按现状对外公开拍卖公告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11-19 16:57

拍卖模式:同步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12月03日上午10点00分在公拍网对下列房屋所有权、锅炉及配套设备按现状对外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简况、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1-3号标的情况简况:

1号标的:吉发广场A座1507住宅(含吉发广场AB座地下第92号停车位),坐落: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58号,建筑面积:209.92平方米,室内上下2层,公寓式跃层住宅。车位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拍卖保留价合计:1,156,952.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

2号标的:商业用房,坐落: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中环17区14栋,建筑面积:191.05平方米,共计1-2层。拍卖保留价:1,547,505.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

3号标的:商业用房,坐落: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绿园区泰来街东、普阳街以南、湖西路以北轻轨湖西花园40号住宅102号,建筑面积:311.10平方米,共计1-2层,拍卖保留价:1,586,610.00元,竞买保证金:1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

有意竞拍者于公告日起至2025年12月02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转入拍卖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 0162 8638 0000 0132。注:交款人和竞买人必须为同一人,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汇款,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办理汇款手续并保留汇款凭证。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标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当日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办理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无息退还。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无息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标的展示联系人:窦,联系电话:18504349567(工作时间拨打)。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044354110(工作电话同微信)

(2)1-3号标的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上述房屋均处闲置状态。

2.上述房屋若有装修和其他改、扩建部分是由原承租户自愿装修和改、扩建的,若其他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其他装修和改、扩建部分不需要对原承租人进行任何补偿。

3.上述标的无优先竞买权人。竞买人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4.上述标的有产权证,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公司提供的房产相关产权手续及历史相关资料等仅供参考,竞买人需自行查验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变更手续及费用、前期所欠税、费和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等),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产权或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税、费等事宜,并认可标的物现状与现有的手续资料,因标的现状存在隐性或显性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及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作任何有关产权及过户事项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在竞买成功后由委托方负责配合办理完成产权过户,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变更时,委托方的义务仅限于依法出具存有的相关资料。

6.上述标的按现状进行对外公开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买受人违约且自动放弃竞得的标的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7. 本次拍卖标的是根据权证记载的面积对外公开拍卖,委托人、拍卖公司对瑕疵部分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实际面积以有权部门测绘为准,若与实际数量不符,买受人不得向委托方、拍卖公司提出异议及赔偿要求,也不影响成交结果,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8.拍卖成交后,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标的物被列为违章建筑被强拆,委托方、拍卖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也不予退还买受人,同时买受人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委托方、拍卖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9.买受人对其所购资产的处置与使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买受人再次发生的交易过户,委托人、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拍卖成交后房屋交付日前所欠缴的取暖费、水电费等由委托方负责清收和缴纳。

11.标的物各项权属办理、登记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水、电、宽带、电话等过户、迁移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配合,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产权和过户或无法实际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2.竞买人对上述事项实地察看无异议后方可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此存在的瑕疵为由而违约或者要求赔偿。

1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能及时领受标的的,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

14.竞买成功,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后,持拍卖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领受拍卖标的。委托方负责在7日内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更名等手续,委托方予以配合。

15.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标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当日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和标的成交额5%的拍卖佣金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3)4标的情况简况:

4号标的:三台锅炉及配套设施设备,其中:①三台锅炉,规格型号:CLHS O.24两台,CLHS O.35一台,购置于2011-10-29;②燃烧器,规格型号:RS44/1[144]一套,RS130一台,购置于2011-10-29;③锅炉配件,1套,含干式气体过滤器、电控柜、智能控制器等,购置于2012-01-12。拍卖保留价55,00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0.00元。本次拍卖标的不包含拆卸、切割、运输的相关费用,不含相关税金。

有意竞拍者于公告日起至2025年12月02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拍卖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 0162 8638 0000 0132。注:交款人和竞买人必须为同一人,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汇款,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办理汇款手续并保留汇款凭证。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部分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清理保证金,标的买受人必须在拍卖当日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清理保证金在买受人清运完毕现场状态由委托方认可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无息退还。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无息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标的展示联系人:王,联系电话:13404340019(工作时间拨打)。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044354110(工作电话同微信)

(4)4号标的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上述标的无优先竞买权人。竞买人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2.上述资产均处闲置状态。拍卖公司只对上述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参加报名前,必须自行对标的进行实物勘察,对标的实际状况、质量、参数等实地察看无异议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如标的物存在数量、质量、参数等瑕疵问题,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未发现的潜在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存在的瑕疵为由而违约或者要求赔偿。

3.本次拍卖标的物需要买受人接到成交确认书后与委托方联系协商领取标的拆除施工时间和期限,买受人自行拆卸、切割、运输等,提货现场买受人需遵守委托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买受方保证回收人员均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买受方对拆卸过程中的所有自有人员、设备、物资等负责,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并充分了解该标的装运及拆卸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包含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拆装时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切割物资引发的火灾损失等),并自行负责在拆卸、切割、运输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防火等责任,如在本次标的物资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均由买受方承担,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未达到环保、安监、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一切处罚决定等,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因买受人超越拆除范围造成委托方损失的,买受人须恢复原状、赔偿全部损失。

4.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由该设备在以后使用中的责任,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买受人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拍卖的设备,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委托方和拍卖公司提供拍卖标的的全部信息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状况以产权人移交时的实体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当日内将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一次性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买受人违约且自动放弃竞得的标的物,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拍卖公司收到全部价款后出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当日内与委托方办理完成交接手续(拍后涉及标的的一切事宜由买受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拍卖成交确认书无效,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7.竞买人报名前必须亲自到委托方查看标的相关资料和手续 ,对标的相关资料和手续无任何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存在的瑕疵为由而违约或者要求赔偿。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已缴纳竞买保证金扣减佣金后自动转为清理保证金,买受人在对标的拆解和拉运过程中,不得损坏标的周边构筑物及地面等,并负责在搬运结束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清运完毕后现场状态由委托方认可为准,并经验收合格后,拍卖公司将清理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

9.拍卖成交后,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标的物被列为不可继续使用设备,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并且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也不予退还买受人,同时买受人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委托方和拍卖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10.买受人对其所购资产的处置与使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买受人再次发生的交易过户,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成交后标的物办理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配合,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法实际使用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2.拍卖成交后,3 日内由委托方负责将该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具体拆除施工时间和期限以产权方和买受人双方协商为准,买受人未能及时领受标的的,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

二、交易条件

1.竞买人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在报名期间对竞买标的点击报名,因竞买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与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有意竞拍者于2025年12月02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持竞买人身份证件(原件)或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和相应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3.标的买受人在成交当日内向公拍网支付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成交额0.15%)及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和相应费用后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按约定在拍卖成交当日内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应当按照拍卖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所交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违约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1%的金额按日收取。竞买、履约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归委托方所有),且由拍卖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本次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或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4.上述标的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无效。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未成交的竞买人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无息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

6.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无法对买受人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涉及的相关税费和票据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和税务部门缴纳和开具。

、受委托拍卖公司说明及相关须知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拍平台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公司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和拍卖进行中均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说明的瑕疵事项,拍卖公司履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未能获知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及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转账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转账,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或电子转账办理手续时,存入保证金一定备注“XXX项目竞买保证金”“XXX项目履约保证金”如不注明涉及退款延迟等问题竞买人自己负责。

6.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7.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8日止(工作时间)。

8.登记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2月02日上午11:00止以资金到账为准(节假日除外)。

9.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0.1-3号标的展示联系人:窦,联系电话:18504349567(工作时间拨打)。

11.4号标的展示联系人:王,联系电话:13404340019(工作时间拨打)。

12.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044354110(竞买费200.00元)。

13.公拍平台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交付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平台内《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

14.拍卖网址:https://www.gpai.net/sf/

拍卖机构: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