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顺圆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2025-11-14 16:28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本次竞价拍卖,拍卖方按委托方委托信息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竞价拍卖。
一、竞价时间:竞价时间以页面信息为准。
二、竞价方式: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
三、标的物情况:
1、房屋权属状况:
嘉定区曹安公路2795号B58(房屋用途:居住),建筑面积:350.70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嘉字(2010)第005388号;土地所有权来源:出让;产证总层数:2层(实际三层);产证竣工日期1995年(2014年全部翻新);起拍价格800万元,过户税费全部由购买方承担,具体请致电闫老师16602191562确认。
2、房屋特点:
(1)别墅实际使用面积530平,上下3层,院子300平,业主邀请同济大学知名建筑设计师自费约三百万翻新装修。
(2)独门独院住宅别墅,附带车库,可停约3辆车。
(3)距虹桥机场仅5公里,靠近14号线临洮路地铁站,离市中心12公里, 北邻312国道及沪嘉高速公路, 东近外环线西大道, 交通便捷, 是一处华而不喧、贵而不显的钻石地段。
3、特别说明:
(1)该标的现状交付,款清交付。
(2)本标的物产权清晰,证件齐全,可正常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若过户前存在水、电、物业等欠费与竞买人无关;
(3)现状交付。
(4)产证在附件。
(5)本房屋为住宅产权,纳入限购范围,请自行核实购买资格后再参与竞拍。
(6)交易税费全部由购买方承担具体请电话联系闫先生16602191562(可加微信)
四、现状及交割:标的物房产以现状拍卖及现状交割,竞买人须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全面尽调后参拍,拍卖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担保及保证,产证面积以交易所过户登记为准。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实地看样。请致电闫老师16602191562。
七、参拍保证金:竞买人参拍须缴纳保证金进行参拍,保证金在公拍网账户内冻结,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公拍网的指定账户。
八、尾款及交割: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3天内支付拍卖平台相关费用及拍卖佣金。7天内买受人与业主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支付30%的房款。
2.符合银行按揭条件的买受人,业主方可协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不符合条件的须在成交之日的30天内支付成交的总价款。
3.业主方与买受人需配合拍卖方办理标的物合同签订及交割。
4.标的物合同价为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拍卖平台的相关费。
5.当地有核准价格规定的,按照当地房产交易部门核定价格为准,不影响本标的成交价。
九、违约责任:以下情况作为竞买人违约,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竞买结束。
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公拍网软件服务费及拍卖佣金。
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相关合同。
3.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成交的款项。
十、【参拍提醒】
1.标的物竞价成功后概不退换,请竞买人谨慎竞拍!
2.拍卖方对标的物不承担任何担保和保证,相关介绍、描述、图片、资料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对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尽调,全面了解标的全部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责任。未实地看样、尽调,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并已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3.竞买人要全面了解标的物交割过户中,需支付的各项税费,按本公告规定承担支付。
4.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方交割中进行相关合同签订、交割方式等,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方会协助办理,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5.委托方与买受人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协商不成,买受人、委托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诉讼地为上海。
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在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点参与竞价的,则表示竞买人认可上述条款。
本公司长期接受各地不动产(写字楼、住宅、商铺、厂房、土地)及各类商品库存拍卖等业务,欢迎洽谈合作联系电话:闫先生16602191562(可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