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刘家馆子镇68216.21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5年期租赁权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11-11 16:33

拍卖模式:同步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网络拍卖公告

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11月18日08点30分在公拍网对下列标的五年期租赁权按现状对外进行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简况、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标的情况简况:

位于梨树县刘家馆子镇68216.21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5年期租赁权,详情如下:

位于梨树县刘家馆子镇68,216.21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建筑7211.27平方米五年期租赁权,五年期租赁权拍卖保留价:902,500.00元,竞买保证金910,000.00元。

上述标的五年期租赁权中不包含房屋维修、房屋配套设施设备维修更换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经营所产生的水电费及由房屋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查询并缴纳相关税费,承租方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有意竞拍者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拍卖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营业部,账号:2205 0162 8638 0000 0132。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减标的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未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标的展示联系人:秦 联系电话:15044492444(工作时间拨打)。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044354110。标的展示、登记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00止,节假日除外(登记时间以资金到账为准)。

(2)拍卖条件要求及重大事项提示:

1.上述标的五年期租赁权按标的现状拍卖,拍卖保留价依据评估报告中年租金单价乘以建筑面积和租赁年期确定。

2.上述资产存在抵押状态,但不影响出租。

3.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并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3.竞买人在报名前必须进行实地查勘,到委托方详细核实标的具体出租位置、面积、租赁押金、买受人所需承担的水、电、取暖等相关费用,并且对委托方租赁合同无异议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租金一年一付,按照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合同生效后支付。

5.标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五年止。

6.本次拍卖上述标的买受人不可经营娱乐相关行业,除娱乐行业外无经营限制行业。买受人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开展传销、迷信等违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且买受人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委托方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不经委托方允许将标的分租、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私自拆、改变动标的结构或损坏标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标的用途或利用该标的进行违法活动的;

8.租赁期满,买受人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买受人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按原日租金5倍支付延期租金。买受人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9.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对该标的进行另外装修、改造等,需上报相关部门 审批的要在相关部门审批后携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批手续及书面申请报请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买受人若中途退租或租赁期到期后,买受人装修改造的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全部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及下一买受人无需对该部分装修、改造等部分进行补偿。合同解除、终止之日7日内,买受人需对房屋内、外部买受人自行购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在委托方监督下自行清走,7日后仍在房屋现场的内、外部设备设施,视同为买受人抛弃物,委托方有权自行处置。

10.租赁期内承租人是该标的的实际管理人,该标的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 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天然气使用 不当,在房间内摔倒给承租人及同屋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委托方均不承担任何 责任,承租人若利用此标的从事非法活动,如传销、赌博、封建迷信等则委托方有权立即无条件收回此标的并扣除标的租赁押金。

11.承租人是标的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如给第三方造成资产损失,需要 赔偿等相关纠纷,承租人无条件配合处理,如因承租人不配合进行处理,委托方可用押金进行处理,不足部分承租人无条件补足,并解除租赁合同,不算委托方违约。

12.承租人是标的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如在经营中与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给委托方造成资产和名誉损失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并要求承 租人按合同总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承租人需补足差额。

13.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对标的主体及屋内设施造成损坏,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承租人承担,委托方定期检查标的或其他租赁资产的使用和损坏情况,对承 租人的不当使用,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合同期间内,标的主体及屋内外设施 中的一切构件、设备的自然损坏,全部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否则委托方依照合 同扣除标的租赁押金。

1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新建、加建标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在租赁期到期后全 部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及下一承租人不再对该部分新建、加建标的建筑物及 构筑物进行任何补偿。

15.租赁期内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安全防火、防水、防电等情况进行检查, 承租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防火、防水、防电等要求。

16.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无需对原承租人的装修、改造等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17.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缴纳标的租赁押金(押 金金额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期满后如承租人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由委托方全额无息返还承租人。

18.拍卖成交后,不经委托方允许承租人不得将上述标的进行转借或转租。

19.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需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成所有相关手续并且符合经营要求后 方可营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0.拍卖成交后,因受国家政策调整需要改变标的用途或因标的拆迁、委托方使用等原因需收回标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承租人,剩余租金和租赁押金由委托方无息返还承租人,委托方不承担因此引 发的违约责任和其他任何补偿。若因意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失,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委托方不负责任何补偿。

21.拍卖成交后,如果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中途退租,剩余租金和租赁押金不予退回。并且承租人需赔偿委托方因承租人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承 担因此产生相应法律责任。

22.上述标的承租期满或中途退租,所有新建、加建房屋及所有原标的装修、 改造等(包括承租人自行投资的装修、改造等)应处于良好状态并全部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与下一承租人无需对该部分装修等进行补偿,承租人不允许私自 拆除或损坏,如有违反,委托方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扣除标的租赁押金。

23.上述标的竞拍成功后、交付标的前,所欠费用委托方负责清收和缴纳。

24.本说明未尽事宜及承租方相关具体要求,以委托方和承租人签订的《租 赁合同》约定为准。

25.本次拍卖的标的范围、拍卖底价依据四广源价评[2025]第072号评估报告结果,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6.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对外公开拍卖,实际数量若与公告数量不符,也不影响拍卖结果。

27.拍卖成交后,委托方与拍卖公司均无法对买受人开具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28.未尽事宜及对买受人相关具体要求以拍卖成交后与委托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委托方降低租金、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因委托方故意隐瞒重大瑕疵除外)。

29.委托方与拍卖公司已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有状况、设施设备情况、权利限制等),但由于标的数量较多且状况复杂,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潜在瑕疵,委托方与拍卖公司均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二、交易条件

1.竞买人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上注册账号,并在报名期间对竞买标的点击报名,因竞买人原因错过报名时间而无法成功参加竞拍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网络拍卖平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仅限于本人使用,竞买人向他人泄露账号及密码,或将账号及密码借与他人使用以及因自身网络操作不当而导致的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有意竞拍者于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点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将标的竞买保证金转入转入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本人持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和相应竞买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到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3.标的买受人向公拍网支付软件费(成交额0.15%)及向拍卖公司缴纳拍卖佣金后,交齐全部成交价款由拍卖公司出具成交确认书。

4.上述标的从起拍价开始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无效。拍卖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未成交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信息路径退还(无需本人到场,若因特殊情况可能会延迟)

、受委托拍卖公司说明及相关须知

1.竞买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拍网上关于竞买标的的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瑕疵声明及重要提示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认可无异议,竞买人自愿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的现状和拍卖人所披露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完全了解并认可,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标的,否则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方在拍卖开始前和拍卖进行中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3.在委托方委托时未作说明的瑕疵事项,拍卖公司履行拍卖程序过程中未能获知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及拍卖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保证金不接受银行自助设备机转账,请竞买人在银行窗口或电子转账办理手续时,存入保证金一定备注“XXX项目竞买保证金”如不注明涉及退款延迟等问题竞买人自己负责。

6.本公司对此次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7.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00止(工作时间)

8.登记时间:自公告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上午11:00止以资金到账为准(节假日除外)。

9.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10.报名联系电话:15585528158、13044354110(标的竞买费500元)。

11.公拍网软件使用费交付方式及收费标准详见公拍网内《平台收费规则》。

12.拍卖网址:https://www.gpai.net/sf/

拍卖机构:吉林省宜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