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瀚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11-3 20:05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周一)11:00在“公拍网”(www.gpai.net),公开举办网络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 序号 | 出租标的 | 坐落 | 面积 (㎡) | 租赁期 | 起拍价(元/年) (一年期租赁价格) | 保证金 (元) | 拍卖佣金 (元) | 备注 |
| 标的1 |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文化东路社区一楼大厅右侧商铺租赁权拍卖 |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文化东路社区一楼大厅右侧商铺 | 83 | 3年 | 41,504.00 | 10,000.00 | 6000元 | 按其现状拍卖 |
二、注意事项:
1.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991-7807548;13899981019,咨询时间:2025年11月04日~2025年1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随时看样。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致电本公司(咨询电话:0991-7807548;13899981019),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拍卖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见拍卖标的详情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04日10:00时至~2025年11月23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
| 序号 | 出租标的 | 坐落 | 面积 (㎡) | 租赁期 | 起拍价(元/年) (一年期租赁价格) | 保证金 (元) | 拍卖佣金 (元) | 备注 |
| 标的1 |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文化东路社区一楼大厅右侧商铺租赁权拍卖 |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文化东路社区一楼大厅右侧商铺 | 83 | 3年 | 41,504.00 | 10,000.00 | 6000元 | 按其现状拍卖 |
2、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拍卖标的相对应的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3、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公拍网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拍品成交价的0.15%收取,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1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s://zc.gpai.net/zc/help?id=157)。
4、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方可领取标的物,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5、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新疆瀚通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竞买协议》。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1.标的位置:详见标的详情表
2.标的物权属情况: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免租金装修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以上标的按其现状公开拍卖。 | ||||||||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 1.租赁场地不得从事违法违规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 |||||||
租金支付 | 1.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标的相对应年限的租金。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承租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岀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13899981019,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岀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场地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场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岀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方需自行安排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承租面积对应的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除国家制定宏观政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装潢,可根据出租人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给予赔偿。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的场地交还委托方,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需到拍卖人进行合同备案。 9.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两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招租,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 ||||||||
五、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或应支付给拍卖人的佣金,未竞得者全额无息退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按照《竞买协议》收取。 | |||||||
联系电话:0991-7807548;138999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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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