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 2025-10-16 11:26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竞买公告
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14:00至15:00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1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2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3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4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5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6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4,5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7、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7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8、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8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9、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9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10、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10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11、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11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结构:砖混,位于嫩江市高中三号楼小区院内(幸福北路)。起拍价:3,970.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元。
12、嫩江市新华街地矿局2号楼000111室322天期租赁权(建筑面积:237平方米),结构:混合,层数/总层数:1-2层/2层。起拍价:35,288.00元/年。保证金总额:5000元。
二、拍卖网址: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00至15: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12日工作时间,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公民或法人。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不可冲抵成交款项,买受人应于拍卖会结束当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成交款、服务费。
户 名: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支行
账 号:5620 9010 0100 0553 12
(备注:汇款人和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特别规定
1、本场标的无电、无上下水,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附属设施),竞买人需自行查验,了解掌握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明确各项租赁事项,办理交割手续,租期以租赁合同规定为准。租赁价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未尽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3、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承担供热费、物业费、水、电、卫生费等一切费用。承租期内,该标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排水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门前三包等事项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5、承租人装修标的时候,标的承重墙及主体结构不得拆改破坏,不得对标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委托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不退还租赁押金,并要求赔偿。
6、租赁经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或招标)。买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委托人,不得收取转让费。
7、 租赁合同期明细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日期 |
1 | 高中三号楼院内北侧1号至11号车库322天期租赁权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9月30日 |
2 | 嫩江市新华街地矿局2号楼000111室322天期租赁权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9月30日 |
八、其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详见竞买须知)及公拍网平台0.15%软件使用费,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价款及拍卖服务费。此公告在《公拍网》、《东方网》同时发布。
联系人:梅经理0451-86107999 18846185258
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