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0月10日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普洞村南沙沟封存的矿产品拍卖公告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2025-9-25 11:11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物资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普洞村南沙沟封存的矿产品拍卖公告

晋中产交〔2025〕第88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5〕第48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矿产品(铝土矿石)一批,封存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普洞村南沙沟;起拍价人民币60元/吨,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注:本次拍卖处置的矿产品(铝土矿石)预估数量为53188立方米,预估结果只作为参考,方量最终数据以实际过磅为准。

二、拍卖时间及方式:

1.拍卖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10时整;?

2.拍卖地点:公拍网(www.gpai.net)。

3.拍卖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标的展示及现场勘察:

1.展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9日(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2.平遥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宋先生;?

3.联系电话:13700556501;?

4.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段村镇普洞村南沙沟。

重要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竞买登记手续:

1.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企业。(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自行按照公拍网(www.gpai.net)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00前,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61123010300000042380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175003170

说明:汇款人与竞买人名称必须相同,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能到账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示:竞买人在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办理。

六、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公拍网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联系人: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金科智慧科技城A7-01一层1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33448813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5446522

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标的拍卖数量以现场存放数量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核查,其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移交人即委托人(平遥县自然资源局)依标的物现状向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移交标的。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2%)和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拍卖成交价×2%)将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扣除上述费用后剩余的成交价款,买受人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拍卖成交后无论买卖双方发生任何纠纷,该拍卖佣金及交易费不予返还。

4.拍卖标的移交注意事项:

(1)该标的前期存在看护管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支付看护管理费用,具体费用详情提请竞买人同平遥县自然资源局及标的存放所在地村委会咨询,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已知,竞买人不得在成交后以不知晓该费用为由,拒绝支付或提出任何异议。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该标的存在看护管理费用这一事实,并愿意承担相应后果。若竞买人未能按时支付看护管理费用,将可能导致拍卖标的无法正常移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买受人履行后续义务。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完成移交手续之日起二十日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清运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买受人须与拍卖人结清全部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履约保证金将在上述款项结清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至买受人原账户。

(3)拍卖标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日内向拍卖人缴纳预估成交价款=预估数量×成交单价,最终结算价款以委托人同买受人过磅后的实际重量×成交单价结算。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标的的清运、过磅流程,以此精准锁定最终结算价款。若前期缴纳的预估成交价款金额高于最终结算应付款项,委托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拍卖人将多余款项无息退还买受人;反之,若预估成交价款金额不足,买受人则需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款项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标的过磅流程中产生的过磅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矿产品为整体标的,买受人在完成成交手续后的过磅拉运环节,须对该批矿产品进行整体接收与拉运,不得对矿产品进行挑拣、筛选或选择性拉运,无论矿产品个体品质是否存在差异,均需按拍卖标的完整堆放范围完成全部标的的接收与运输工作,确保该批矿产品无遗漏、无剩余的完成交付转移。若买受人违反此要求,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中止拉运流程,要求买受人限期整改;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③要求买受人承担因挑拣导致的矿产品损耗、场地清理、二次处置等全部额外费用;④若整改无效或造成标的实质性损坏,委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成交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重新拍卖该批矿产品,由此产生的成交差价损失、拍卖费用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5)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过磅事宜。

(6)因本次交易所涉款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委托人平遥县自然资源局仅向买受人出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

5.自委托人完成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责任、权利及风险均视为转移至买受人。买受人须自行负责标的物的保管,此后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第三方侵权等)导致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清理工作和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买受人在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中,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7.本次拍卖标的为委托人已经封存的地面堆放的矿产品(铝土矿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私自采挖,否则,委托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8.拍卖文件所述数量为委托人提供的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出具的《平遥县段村镇沙沟扣留铝土矿矿石量测量估算报告》估算的吨数,仅供参考,不作为移交的依据;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意向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意向竞买人在公拍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10.拍卖成交时,公拍网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最终结算价款×0.15%),请按公拍网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1.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