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新疆瀚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9-24 19:37

拍卖模式:现场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克拉玛依市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周五)12:30在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楼十楼西会议室,公开举办线下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出租标的坐落结构出租面积

(㎡)

所在层

(层)

起拍价(元)

(一年期租赁价格)

竞买保证金

(元)

备注
标的

1

原中心血站办公楼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04号框架14231-3473,200.00141960按其现状拍卖
标的

2

36075,000.0022500按其现状拍卖
标的

3

36075,000.0022500按其现状拍卖

以上3个拍卖标的,按其现状分别拍卖。

二、注意事项:

1.咨询、展示标的时间与方式: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0991-7807548;13899981019,咨询时间:2025年09月25日~2025年10月09日(节假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随时看样。

三、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致电本公司(咨询电话:0991-7807548;13899981019),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拍卖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见拍卖标的详情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09月25日10:00时至~2025年10月09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

四、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以下3个拍卖标的,按其现状分别拍卖。

序号建筑物名称坐落结构面积

(㎡)

所在层

(层)

起拍价(元)

(一年期租赁价格)

保证金

(元)

备注
标的

1

原中心血站办公楼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04号框架14231-3473,200.00141960按其现状拍卖
标的

2

36075,000.0022500按其现状拍卖
标的

3

36075,000.0022500按其现状拍卖

2.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3.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交接时现状为准,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方可领取标的物,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信息由委托方提供,仅供参考,请竞买人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4.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需在拍卖会结束时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约定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及拍卖成交价款。

五、拍卖方式:拍卖为有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增价幅度,拍卖师现场宣布),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拍卖会日期:2025年10月10日12:30开始,地点: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二号楼十楼西会议室,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出租标的

结构

出租面积(㎡

租期(年)

租金参考(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

标的1

原中心血站办公楼

框架

1423

1

473,200.00

141960

拍卖师现场宣布

标的2

360

1

75,000.00

22500

拍卖师现场宣布

标的3

360

1

75,000.00

22500

拍卖师现场宣布

1.标的位置:位于克拉玛依区塔河路104号原中心血站办公楼

2.标的物权属情况: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承租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4.免租金装修期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以上标的按其现状公开拍卖。

资产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场地不得从事违法违规 项目。

2.承租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对意向方的特别要求:租赁经营期间,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服从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1.承租方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1年租金。

2.该项目中所有标的均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三、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在本公告期截止前需要现场踏勘岀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拍卖人咨询,联系人:贾女士,联系电话:13899981019,自行了解使用该场地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岀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本次场地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场地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岀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合作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承租方需自行安排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承租面积对应的水、电、暖、税费、消防、垃圾清运、保洁、综合治理等各项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除国家制定宏观政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场地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在承租期内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装潢,可根据出租人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后,给予赔偿。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的场地交还委托方,并保持完好状态,保证能正常使用。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需到拍卖人进行合同备案。

9.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两年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招租,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竞买人出价大于或等于底价,拍卖师三次报价无人再次加价,落槌成交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项 目

登 记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书面申请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报名方式 : 现场书面申请 (新疆瀚通拍卖有限公司),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①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

2.保证金到账凭据。

②法人单位(机构)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制式)

3.授权委托书(制式);

4.保证金到账凭据。

注:

1.以上各要件的复印件,由原件提供方加盖公章或签字(手印);

2.无授权委托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交纳交易

保证金

意向承租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0918:00前缴纳标的相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收款账号如下:

户名:

新疆瀚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

账号

512030100100214506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交易保证金处置

竞得者,竞买保证金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或应支付给拍卖人的佣金,未竞得者凭票据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照《拍卖法》及《竞买协议》收取。

七、联系方式

拍卖负责人

联系人:贾馨雨联系电话:13899981019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北路18号华联大厦

联系电话:0991-7807548;138999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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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