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 2025-9-16 14:24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机动车
上海大众2025年9月24日—25日二手车拍卖会
拍卖公告
本司受托,定于2025年9月24日10:00至9月25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频道”(https://zc.gpai.net/zc)上公开举行二手车网络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沪FA6888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6,8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2、沪FA772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
起拍价:188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3、沪FNH11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92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4、沪DCH893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85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5、沪G01510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167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拍卖人提供的资料、数据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车辆以移交当日的现状办理移交手续。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买受人接车后发生的违章、违法、大小交通事故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成交车辆过户时,由买受人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整改(包括维修、改色、喷字、补漆、更换轮胎、增减车辆附件等),以便完成过户;买受人办理车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自行承担,如出现不符合车辆管理部门过户要求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后果。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需具有小客车配置指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仅拍卖车辆的所有权,不拍卖车牌号及车牌额度。若该车辆要入户本市或转籍其他地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本市或转籍地有关购车及上牌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完成实名认证后并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通过“银联在线”“一案一账号”或“微信支付”支付保证金10,000元后即获得参拍权。竞拍保证金汇出账户户名须与参与报名竞买人一致。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拍卖成交价。
七、咨询及看样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可咨询车辆情况021-65857708朱女士,13701616564邢先生
线下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有意者须预约看样。
八、拍卖结束后,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办证保证金的一部分(还须向拍卖人支付4万元的办证保证金),不得冲抵拍卖成交款;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于拍卖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按原进款方式如数退还,具体到账时间按相应的银行规定。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须支付拍卖成交款外,还须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0.15%的公拍网技术服务费。买受人自行承担所竞得的车辆在办理车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拖车费、办理费、修理费、年检费等)。买受人须于2025年9月27日16:00前付清前述全部款项,逾期未付须承担违约责任。全额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和所有费用须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九、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后,拍卖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及拍卖人均不提供上述成交标的的销售发票。
十、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