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9-12 12:48
拍卖模式:现场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受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上午12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对以下标的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1、位于新疆赛里木湖滑雪场三楼1号铺经营用房,面积约796㎡,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店。标的起拍价:671700元/年,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200000元;
标的2、位于新疆赛里木湖滑雪场三楼1号-6号档口(共计6间,为明档)经营用房,面积约117㎡,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茶饮、餐饮小吃、快餐、地方菜系等。标的起拍价:296700元/年,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89000元;
标的3、位于新疆赛里木湖滑雪场三楼7号-12号档口(共计6间,为明档)经营用房,面积约117㎡,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茶饮、餐饮小吃、快餐、地方菜系等。标的起拍价:296700元/年,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89000元;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仅限在指定点位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点。
经营模式:联营扣点
联营扣点:此次拍卖标的年度所有经营收入需进入委托方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委托方按照店铺约定比例(20%)扣除联营扣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比例费用)后,剩余营业收入为竞买人所得收入。
经营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时向委托方交付成交价款50%的经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二、报名须知:
1、认同赛里木湖景区经营理念,愿意配合委托方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时间、服务标准、品牌形象规范等)。
2、品牌资质要求:竞买人所经营的连锁品牌需为自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的正规品牌,需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品牌授权书复印件;所报品牌名称、标识无侵权纠纷,禁止山寨、贴牌品牌参与;若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委托方将永久取消其合作资格。
3、竞买人若在竞拍前未取得经营连锁品牌授权,竞买人需按50000元/标的缴纳品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品牌经营承诺书》;标的成交后,经委托方审核确认所经营品牌并签订《租赁合同》,我公司将全额无息退还品牌履约保证金。
4、竞买人需自行对标的现场及现状进行考察,确认符合自身经营需求;一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起拍价及所有约定条款。
5、标的成交后竞买人承诺经营期内不转租、不变更品牌,若违反,委托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竞买人已缴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拍成交后,竞买人须在 5 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竞买人已支付的拍卖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7、竞买人若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资质、隐瞒违规记录),视为恶意竞拍,委托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偿损失,并将其列入委托方黑名单。
8、标的成交后竞买人若实际运营与承诺不符,委托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则终止合同委托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竞买人已缴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标的成交后竞买人须确保所提供食品及原材料符合质量标准,并负责保持食堂内部及外部区域的卫生清洁与环境整洁。若存在物业费、垃圾清运费、吸污费等相关费用,须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缴纳。
三、严禁列入委托方黑名单的人员参与此次竞拍项目的任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名、项目执行、现场管理等工作。一经发现黑名单人员参与项目,将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对涉及单位或个人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协议、列入不良合作记录等。
四、租赁期限:三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五、预展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
六、预展地点:新疆赛里木湖滑雪场,有意竞拍者自行去标的地点查看。
七、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八、竞拍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单位、个人参与的须从企业、单位基本账户或竞买人本人名下账户,将竞拍保证金在竞拍报名截止前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户名: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6500173010005000010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887000029
地址: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
报名成功条件:携带公告内所要求提供的资料至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签订《竞买协议书》。
咨询电话:13150389922
监督单位: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09-7615071
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