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9月05日风积沙拍卖公告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2025-8-29 16:26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物资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09月05日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采煤剥离工程中剩余的风积沙,总净方量60000m³。起拍价:102万元。

二、公告期:自2025829日起至202595日止。

三、拍卖方式、时间:

1、拍卖方式为:在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www.gpai.net)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2、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9月5日9时起至2025年9月5日10时止(竞价延时除外)。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止,在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登记的办理: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结束之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通过实名认证注册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同时向我公司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整,取得竞拍授权。其他各事项均按《竞买协议》、《拍卖规则》及《网络拍卖竞价须知》履行。

保证金交纳账户:(需以报名注册的账户一次性转入)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账 号:470900301610606 行号:308196036087

说明:1、竞买人一旦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对拍卖标的物已进行了实地勘验,已完全了解并认可公告中的全部内容,承诺知悉并能够履行公告附件中所列事项;自愿接受标的的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对参拍成交者,需在5日内交付成交价款及佣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的余额可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标的瑕疵及其他事由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后续付款及手续办理等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自动放弃竞得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由公拍网不计息返还。

2、本次拍卖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成交后由委托人代开发票,我公司开具佣金发票,公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发票自行在后台申请。

3、本次拍卖的资产按现场展示现状进行拍卖和交接,现场勘验以委托人划分区域范围为准,交接分批进行,委托人协助、监督,最终交接数量以公告为准。标的物外运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外运过程要符合委托人的要求,如因违规操作而被处罚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标的交接期限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履行,因买受人拖延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我公司对拍卖标的所作出的说明、相关资料、上传的图片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对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请竞买人自行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自行承担风险。

报名咨询电话:0470-8239860 、18804986655

标的勘验电话:15734887030

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公物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