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浦硕科技有限公司 | 2025-8-19 15:46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2 号)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以下简称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新疆金浦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拍卖人”)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价格信息
(一)标的基本情况:位于伊宁市新华西路 33 号宝地花苑 2 号楼 -1层、2层、3层合计327间商铺。具体信息如下:
1、建筑总面积:13101.99平方米(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机构记载为准,若有差异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款);
2、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3、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4、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5、总层数:5 层,标的物所在层数:-1层、2层、3层;
6、权利状况:无抵押,已由委托人依法查封,无其他已知权利负担(竞买人应自行核实标的实际权利状况,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价格信息:
评估总价:105,146,355.69元(依据[伊犁泽信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 伊泽价估字(2025)0529号] 评估报告确定);
(三)佣金比例及支付;
开拍后,竞买人参与竞价并成功竞得上述房产后,需在规定时间缴纳尾款时一并向我公司支付成交价作为基数乘以5%的佣金,支付方式请致电我公司工作人员徐女士(18999376876)沟通了解。
二、拍卖时间
2025 年 9 月18日 12 时至 2025 年 9 月19日 12 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地点
公拍网(网址:https://zc.gpai.net)。
四、重要提示
(一)权属登记及税费承担: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应予以必要协助(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等)。
2、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
3、出让方应承担: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若有)、企业所得税等;
4、受让方(买受人)应承担: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等;
5、迟延缴纳税费产生的滞纳金由责任方承担;未明确法定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伊犁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买受人需在成交后与该公司核实具体金额并办理结算)。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应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法定竞买资格(如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需符合经营范围等),因资格不符导致拍卖无效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拍卖范围:本次拍卖仅包含本公告第一条列明的商铺,评估报告中涉及的其他物品均不在拍卖范围内。
(四)户口迁移:标的物户口迁移事宜不属本次拍卖执行范围,竞买人应自行向公安机关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及现状。
(五)信息更新:若标的信息有更新,以公拍网最后一次公示内容为准,竞买人应密切关注信息变化。
五、咨询与看样
(一)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10:00-19:00 接受咨询。
(二)看样安排:有意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6日前与拍辅机构(联系人:邸主任,电话:15628166166)联系,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实地看样(看样时间需提前 2个工作日预约)。
(三)特别说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差异、隐蔽瑕疵、权利瑕疵等)。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拍卖结束前 5 分钟内,若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 5 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为止。
七、拍卖方式
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需至少有 1 名竞买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权属异议提出
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2025 年 9 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需附身份证明及权属证明材料)向委托人(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或拍卖人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九、利害关系人参与
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应关注拍卖全过程,视为认可拍卖结果。
十、优先购买权说明
(一)经委托人核查,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若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 3 日(即 2025 年 9 月 15日前)向委托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对应代码、密码,凭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一)保证金缴纳:竞买人需在竞价开始前通过公拍网系统缴纳保证金。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冲抵成交款。
(二)余款缴纳:竞得者应于 2025 年 9 月 29日前(成交后 10 日内)缴清全部余款(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
1、银行汇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伊犁宝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解放路支行];银行行号:[402898000316];账号:[812050012010114320567]);
2、网上支付:按公拍网系统提示操作。
3、款项支付完毕后,竞买人应及时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提供付款凭证。
十二、大额支付提示
因标的价值较高,保证金及余款金额较大,竞买人应提前了解开户银行的支付限额规定,避免因限额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各大银行支付限额可通过其官方渠道查询,竞买人也可提前与银行沟通调整限额。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公拍网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相关规则。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标的及流程):邸主任,电话:15628166166
公拍网技术支持:400-820-3720
委托人联系地址:[伊宁市福安西城国际小区]
新疆金浦硕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 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