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 2025-8-19 15:02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竞买公告
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9:00至10:00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1号门市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55㎡。所在层数/层数:1/1层。结构:混合。起拍价:6,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2、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2号门市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74㎡。所在层数/层数:1/1层。结构:混合。起拍价:8,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3、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3号门市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74㎡。所在层数/层数:1/1层。结构:混合。起拍价:8,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4、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4号门市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74㎡。所在层数/层数:1/1层。结构:混合。起拍价:8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5、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5号门市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346㎡。所在层数/层数:1/1层。结构:混合。起拍价:30,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6、绥芬河市中俄体育公园地面五年期承租权(商业用途),建成年代:2016年。面积:410㎡(东北角地面310㎡,东南角地面100㎡)。层数:0层。结构:混合。起拍价:10,000.00元/年。保证金:2,000.00元。
二、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5年8月26日9:00至10: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2日,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取得竞拍授权。并接受拍卖条款的约定(详见《竞买须知》)办理竞买手续。
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款、拍卖服务费,买受人应于拍卖会结束当日内向本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成交款、拍卖服务费款项。
户 名: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支行
账 号:5620 9010 0100 0553 12
(备注:汇款人和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七、其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拍卖服务费(详见竞买须知)及公拍网平台0.15%软件使用费,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款、拍卖服务费及商厦管理费。
八、特别规定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包含附属设施),竞买人需自行查验,了解掌握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租赁合同期限为五年,租金:成交价/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一次性将第一年租金支付与拍卖人,由拍卖人以成交款的形式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其余四年租金交付方法按租赁合同中约定支付。
3、本次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明确各项租赁事项,办理交割手续,租期自成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价格按照拍卖成交价格。未尽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
4、拍卖成交后,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5、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承担供热费及水电费。承租人承担收视费、卫生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承租期内,该标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维护、排水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门前三包等事项均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承租人装修标的时候,标的承重墙及主体结构不得拆改破坏,不得对标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否则,委托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不退还租赁押金,并要求赔偿。
7、租赁经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买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业主,不得收取转让费。
此公告在《公拍网》、《东方网》同时发布。
联系人:梅经理咨询电话:0451-89508777 18846185258
黑龙江省宏昌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