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何家村农业用地及苗木经营租赁权 招租(8年)拍卖公告

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  2025-8-8 21:03

拍卖模式:同步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受委托,拍卖人定于2025年8月22日10时在公拍平台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及数量为准,招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招租成交及成交总价

二、拍卖式:采用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特别事项约定:

1、拍卖人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请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以现状为准。买受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

2、租金按年支付,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按成交金额收取,自第二个合同年度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基础上按15%递增。每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之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若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委托人可单方解除合同,买受人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在此项目中的建设投入无偿移交给委托人。

3、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买受人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人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成交租金,买受人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委托人负责无息返还。

5、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用基地要妥善经营管理。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要确保苗木存活率达到90%以上。

6、若原承租人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之后不得再次参加本项目及其关联项目的招租。

7、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六、报名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83号

联系电话:18870358178 18807938178

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