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里木湖景区环湖十五处新建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租赁权拍卖公告

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  2025-8-7 12:23

拍卖模式:现场拍卖  拍卖类型:租赁权

受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1、百鸟湖口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63.3㎡,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74133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52000元;

标的2、弓月湾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影视城),面积约48.92㎡,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34574.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0000元;

标的3、可汗湾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东海听涛),面积约52.18㎡,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43545.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3000元;

标的4、萨尔巴斯套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51.19㎡,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32287.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39000元;

标的5、十里长堤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63.3㎡,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74133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52000元;

标的6、天鹅乐水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412.45㎡,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大型团餐)。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134616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340000元;

标的7、百草滩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芨芨草滩),面积约58.06㎡,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59718.2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0000元;

标的8、湖岸冰菊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沙里切库草原),面积约48.92㎡,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商超。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34574.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0000元;

标的9、灵虾湾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48.92㎡,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商超。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34574.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0000元;

标的10、三台古驿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58.06㎡,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商超。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59718.2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7000元;

标的11、乌苏古冢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58.06㎡,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59718.2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7000元;

标的12、饮马湾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防火道),面积约58.06㎡,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商超。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159718.2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47000元;

标的13、月亮湾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126.03㎡,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346698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100000元;

标的14、赛湖跃金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125㎡,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343864.6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100000元;

标的15、七彩净海公共厕所旁经营用房,面积约190㎡,主要经营范围为品牌餐饮。标的起拍基本年承包费:522674.2元,委托方营业额联营扣点比例20%,竞拍保证金:156000元;

★特别说明:以上标的仅限在指定点位经营,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点。

经营模式:联营扣点

联营扣点:此次拍卖标的年度所有经营收入需进入委托方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委托方按照店铺约定比例(20%)扣除联营扣点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比例费用),剩余营业收入为竞买人所得收入。

经营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时向委托方交付成交价款50%的经营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二、报名须知:

1、认同景区经营理念,愿意配合委托方统一管理(如营业时间、服务标准、品牌形象规范等)。

2、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运营能力要求:竞买人拥有至少2家及以上实际运营的线下门店(需提供门店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且门店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具备餐饮行业成熟的运营经验。

4、品牌资质要求:竞买人所经营品牌需为自有或已获得合法授权的正规品牌(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品牌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品牌名称、标识无侵权纠纷,禁止山寨、贴牌品牌参与,商标侵权者永久取消委托方合作资格。

5、竞买人需提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因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问题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及承诺书)。

6、证件要求:竞买人是公司、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参加报名和竞拍时必须带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上述证照复印件两份。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代理人必须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7、确认标的: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现场及现状进行考察,确认符合自身经营需求。每个报名人最多可报名3个标的,一经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起拍价及所有约定条款。

8、标的成交后竞买人承诺经营期内不转租、不变更品牌,若违反,委托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竞买人已缴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买人若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资质、隐瞒违规记录),视为恶意竞拍,委托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追偿损失,并将其列入委托方黑名单。

10、竞拍成交后,竞买人须在 5 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取消成交结果,竞买人已支付的拍卖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标的成交后,竞买人需自竞拍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开业;若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 3 个月游客投诉率超 5%(以景区官方平台数据为准),委托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经营权,竞买人需支付年度租金 20% 的违约金,已缴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12、装修风格须符合“简约自然风”,禁止鲜艳色彩、过度商业化装饰。

13、标的成交后竞买人若实际运营与承诺不符,委托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则终止合同委托方有权无偿收回商铺,竞买人已缴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严禁列入委托方黑名单的人员参与此次竞拍项目的任何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名、项目执行、现场管理等工作。一经发现黑名单人员参与项目,将立即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对涉及单位或个人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作协议、列入不良合作记录等。

四、租赁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预展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7日;

六、预展地点:新疆赛里木湖景区内,有意竞拍者自行去标的地点查看。

七、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八、竞拍保证金:竞买人为企业、单位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将竞拍保证金在竞拍报名截止前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保证金户名: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6500173010005000010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行号:105887000029

地址: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

报名成功条件:携带公告内所要求提供的资料至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新疆博乐市北京北路1049号鸿基大厦二楼)签订《竞买协议书》。

咨询电话:13150389922

监督单位:博州赛里木湖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09-7615071

新疆博州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