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区南坪街道福红路48#(阳光华庭)住宅和车位拍卖公告(第二次)

重庆加盛拍卖有限公司  |  2025-7-2 10:51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我公司定于2025年8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12日15时(延时竞价除外)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重庆市南岸南坪福红路48#(阳光华庭)B幢3单元第11层1号、第12层1号跃层房屋及家具家电,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106字第068483号;建筑面积约215.8平方米;所在层数:第11层(约132.51平方米)、第12层(约83.2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福红路48#(阳光华庭)负1层车库43号停车用房,房屋产权证号:106房地证2011字第55602号;建筑面积约33.05平方米,楼层为名义层-1,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整体拍卖参考价:170万元;整体拍卖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三、拍卖时间

2025年8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5年8月12日15时(延时竞价除外)。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重庆加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3-63501350,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五、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产权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在交付时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现业主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参与网络拍卖。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公拍网在规定时间内(不计息)全额退还给竞买人,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若竞买成功,买受人同意按拍卖成交价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七、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余额和拍卖佣金(开户名:重庆加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13004874164),上述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及拍卖佣金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重庆加盛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仔细阅读《拍卖规则》、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本公司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标的物成交后,如标的详情页面上有明确公示交纳平台使用费的,由买受人向平台支付。

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竞买协议、特别规定及重要提示。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机构咨询。

预展时间:至2025年8月8日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23-63501350

拍卖机构:重庆加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