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 2025-6-15 19:30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我公司对位于库尔勒市团结辖区团结北路26号银河大厦1幢1单元29层2901室房产(包含屋内家具家电)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拍卖资产情况如下:
标的物简要描述:位于库尔勒市团结辖区团结北路26号银河大厦1幢1单元29层2901室房产(本次拍卖包含屋内家具家电),产权证号:(2025)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01516号;面积:133.14平方米;共有情况:房屋单独所有;权利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国有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竣工年度:2022年。
【拍卖起拍价:580000元】【竞买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示:
标的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上述房屋面积如与最终的测绘面积有差异,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调整,也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2、上述标的中可能涉及到抵押、查封、出租、拖欠税费等情况,请竞买人详细了解咨询可能发生的情况。
3、本公司提供的图片、视频宣传资料仅做参考,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
拍卖机构: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998-6122
或17799403333、17799401105
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网络拍卖。
2、网络拍卖平台:公拍网。
3、网络在线竞价时间:2025年7月1日11:00 至 2025年7月2日11:00(延时除外)。
4、竞买人应提供有效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注册账户并将拍卖保证金缴纳至公拍网拍卖平台,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5、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会开拍之日止在标的所在地预展,竞买人可在网上了解标的情况,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交付保证金、竞买标的也可线下咨询,到拍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预约勘察标的时间。
6、本次拍卖收取买受人的拍卖佣金,佣金按照约定比例收取,由我公司从买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特别注意:
(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2)标的物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在房产过户给买受人之日起,之前房屋水、电、物业等欠缴费均有委托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
(3)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4)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5)买受人成交后须向公拍网缴纳平台使用费,费率为成交价的0.15%(仅作参考),以拍卖页面显示的收取比例为准,具体金额请买受人登录个人后台查询,以平台计算数据为准。
8、请竞买人于竞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自然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拍卖价款至指定账户,支付完毕所有款项后方可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10、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全部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违约责任及相应损失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二条“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买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之规定确定和执行。
11、本次拍卖以待处置标的物客观现状为准进行整体拍卖,委托人与拍卖机构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相关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亲自实地看样调查、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自行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看样的竞买人直接竞拍或看样后参与竞拍的,均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尽事宜,委托人、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次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均以其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在标的实物移交时如发生实物与资产清单不符时,以委托方指定的实物范围为准,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且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发生拍卖价款的变动。
13、竞买人在竞投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资金及其他服务费等,并已充分了解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过户、相关政策规定及政策性调整所涉及的过户税费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所引发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就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交后,竞买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以任何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要求退回标的物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拒不履行买受人义务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4、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商标的登记状态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生产性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机构对设备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做担保。本次拍卖所示不动产、房产面积均为权利证书登记或企业账务资料记载面积,最终以相关政府部门测绘为准。委托人、拍卖服务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标的物规划用途、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若实际交付的标的物面积、规划用途、数量、质量、配套等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按资产现状进行移交。
15、拍卖标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委托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如遇拍卖标的物上存在法院查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委托人将提请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封。因法院解封拍卖标的物导致迟延过户的,委托人免于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如参与竞买人因其他原因未开设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和组织)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原件,办理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和组织)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成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相关竞买活动则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标的物的瑕疵、注意事项:详见拍卖网址中的《竞买须知》、《注意事项》。
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