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拍卖沪B9A688慕尚V8C5牌小型轿车一辆 (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的公告

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  |  2025-5-28 19:05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机动车

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拍卖沪B9A688慕尚V8C5牌小型轿车一辆

(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的公告

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年6月16日10时至2025年6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在公拍网资产频道zc.gpai.net(处置单位: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单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下称“拍辅单位”),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公拍网资产频道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公拍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公拍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续车辆产权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如有车辆需要办理补证、年检方能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的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自行承担。如车辆存在逾期未年检情况买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及法院相关文书后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车辆年检的,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4.拍卖标的以车辆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完好程度及车辆表显里程、权属等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对车辆提供任何质量保障,不承担车辆瑕疵担保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拍卖公告中关于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 车辆以现状交付,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若买受人接车后发生的违章、违法、大小交通事故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成交车辆过户时,由买受人按照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整改(包括维修、改色、喷字、补 漆、更换轮胎、增减车辆附件等),以便完成过户;买受人办理车辆相关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价款外自行承担,如出现不符合车辆管理部门过户要求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和后果。

8.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9、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此次竞拍,成交价款应另行支付,不得与对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相抵销。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沪B9A688慕尚V8C5牌小型轿车一辆(非营运,不含车牌额度),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552,9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加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

所有人

车牌号

品牌型号

车辆状态

权利限制

表显里程(KM)

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沪B9A688

慕尚V8C5牌SCBBA63Y

违法未处理/查封

有查封、未抵押

表显里程约53368KM

备注:本次拍卖的沪B9A688慕尚V8C5牌小型轿车违法、违章等情况不详,如有则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车辆以移交当日的车辆现状办理移交手续。

1)请意向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对车辆是否存在车架号、发动机号打磨、篡改、超重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调整行驶里程、违章、罚款等问题自行查询、评估,车辆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上述原因作为悔拍的理由,并自行承担相关的风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外向拍辅单位支付车辆过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7日内将过户保证金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待买受人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并向管理人或拍辅单位提供车辆过户后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路径无息退还。

3)车辆过户时的名称须与买受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配合办理过户)。拍卖标的办理移交手续时,买受人须当场签署移交承诺函(车辆后续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须支付拍卖成交款、公拍网的技术服务费、拍卖辅助机构的综合服务费外,另须支付车辆评估费1000元给拍卖辅助机构。

5)管理人和拍辅机构对标的物的描述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各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实物为准。

2.特别说明:

1)买受人竞买时应当符合上海市和车辆转籍地购车政策要求,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车辆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车辆过户不包含车牌号和车牌额度,,车辆过户限制性条件须符合落户所在地地方车管所相关规定。相关过户问题请在竞买前先行向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及车辆登记地车辆管理部门咨询,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概不负责。

2)拍卖成交后,竞拍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以及后续办理车辆过户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全款并及时办理车辆移交及权属过户手续。逾期未提取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标的物损毁、灭失等不利后果,逾期场地占有使用费由买受人自行和存放地所有权人协商处理,与管理人和拍辅单位无关。

4)破产企业、管理人和拍辅机构无法为本次交易开具任何发票,拍辅机构只提供综合服务费发票。

对于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16:00前与拍辅机构联系,联系人:邢先生13701616564

三、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接受咨询,联系人:邢先生(13701616564);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

2.在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拍辅单位或管理人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管理人和拍辅单位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和拍辅单位的相关要求出具资质证明等文件。

3.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竞拍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所有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限购地区需具有小客车配置指标),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拍卖仅拍卖车辆的所有权,不拍卖车牌号。若该车辆要入户上海市或转籍其他地区,竞买人应自行了解上海市或转籍地有关购车及上牌政策,需自行确认购买资格。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的,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负责,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需于2025年6月11日16:00前提交至管理人处,在正式拍卖前录入系统,委托人方可报名。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场拍卖将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费用及承担方式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相关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车辆权属变更手续,管理人和拍辅机构给予必要的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依法由车辆出卖人承担部分)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拍卖车辆存在的停车费、违章扣分、年检逾期等行政处罚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如因违章违法记录或车船税欠费等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2.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拍卖辅助服务费及技术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拍卖辅助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累进递减计算,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收费比例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收费比例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收费比例0.6%,封顶为25万元),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3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01265029300061587;开户行:工行上海市中山北路支行】。

2)技术服务费由公拍网收取,按拍卖成交价的0.15%计价。买受人须于成交后的3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拍辅机构的账户。

3)上述拍卖辅助服务费和技术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公拍网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公拍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向公拍网平台交纳规定数额的竞拍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由公拍网平台负责退还,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3内汇款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50787842137

开户行: 中国银行上海市周家渡支行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提前了解银行相关规定。

4.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所负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辅单位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451号1楼)或指定地点(另行通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标的物移交手续在买受人接拍辅单位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于标的存放现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拍卖标的物车辆自移交给买受人之日起,所有的权利、义务均由买受人享有或承担。

3、拍卖成交后的60日内,管理人向有处置权法院申请开具确认拍卖结果、解除所有权利限制和办理过户等法律文书给买受人。相关的法律文书开具并送达买受人后,买受人方可提车。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由拍辅机构协助买受人办理,办证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车辆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辅单位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4.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对所购得拍卖标的的处置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咨询电话:13701616564邢先生、021-65857708朱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公拍网技术咨询:400-820-372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机构咨询。

上海协信远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