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拍卖有限公司 | 2025-4-24 09:55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上海自贸区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2:00在公拍网举行网络在线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园路288弄共计7套房产,详见表格清单。
序 号 | 地址 | 性质 | 建筑面积(㎡) | 权证编号 |
1 | 新园路288弄27号402室 | 住宅 | 66.74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82812号 |
2 | 新园路288弄33号601室 | 住宅 | 65.34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67326号 |
3 | 新园路288弄22号501室 | 住宅 | 85.52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8705号 |
4 | 新园路288弄22号502室 | 住宅 | 66.74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8598号 |
5 | 新园路288弄22号201室 | 住宅 | 85.52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9237号 |
6 | 新园路288弄1号101室 | 住宅 | 83.25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79616号 |
7 | 新园路288弄27号601室 | 住宅 | 66.74 | 沪房地浦字2010第067827号 |
保证金:250,000元/套
二、拍卖网址
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www.gpai.net
三、拍卖时间
2025年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2:00(竞价延时除外)。
四、咨询展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人可拨打咨询电话,预约现场看样的时间和地点。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五、竞买登记
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如需联合竞买、委托竞买的,请在2025年5月10日前联系本公司。
竞买人可在公拍网帮助中心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部分标的可能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大额保证金请尽量提前支付,以保证能够顺利完成支付报名,避免遇到因限额问题无法及时支付等情况。
六、保证金与成交款
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由公拍网转本公司指定账户。如买受人无需办理购房贷款的,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0天内支付全款及成交价2%的拍卖佣金;如买受人须办理购房贷款的,则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天内支付不低于拍卖成交价款的15%作为首付款。拍卖成交且买受人按约支付前述价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现行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买受人须凭拍卖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人出具的相关文件与委托人依照本次拍卖须知、特别规定、拍卖目录中规定的内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自行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过户手续,期间所涉及的一切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各自承担。办理购房贷款的买受人应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取得相关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交易收件收据后的20个工作日内,须将除首付款以外的剩余成交价款支付到拍卖方指定账户。若买受人未按时支付任一笔拍卖成交价款,委托人有权暂停后续交易手续,并且有权按拍卖成交价款未付清部分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买受人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日,则视作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有权没收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保证金,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买受人还须承担再次拍卖的成交价低于第一次拍卖成交价的差额部分及原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承担的拍卖佣金,同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委托人将办理向税务机关缴纳本次房地产拍卖转让的相关应由委托人承担的税费手续,在取得完税证明后配合买受人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产权过户登记。
公司名称(全称) | 上海自贸区拍卖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支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31522803002993804 |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原路退还。
七、其他
委托人按照公告当日现状拍卖及交付。
联系人:孙娜咨询电话: 1316257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