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3-4层4套商业服务用房

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  2025-4-11 21:28

拍卖模式:网络拍卖  拍卖类型:房产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11时起至2025年5月1日11时止(延时的除外)本公司对如下标的在公拍网拍卖平(www.gpai.net)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3-4层4套商业服务用房商业房地产。

(详见华拓房估字【2025】第004号评估报告)。

项目资产概况:

标的物: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3-4层4套商业服务用房商业房地产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3层1,产权证号: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16230号,所在层数3层,规划用途: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商业服务,建筑面积:1244.41平方米;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3层2,产权证号: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16231号,所在层数3层,建筑面积:1244.42平方米;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4层1,产权证号: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16228号,所在层数4层,建筑面积:1250.24平方米;库尔勒市新城辖区延安路3号澜波湾大厦1栋4层2,产权证号:新(2020)库尔勒市不动产权第00016229号,所在层数4层,建筑面积:1250.25平方米。房屋竣工年代:2015年,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使用期限:2053年8月14日,规划用途:其他商业服务用地/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国有出让/市场化商品房。该标的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详见华拓房估字【2025】第004号评估报告

【评估价:25927252元】【拍卖起拍价:14500000元】

【竞买保证金:15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1、标的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等),由相应法律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须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前后期的其他欠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土地使用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所有费用,委托方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如买受人未及时到有关管理机关办理拍卖标的相关过户手续及缴纳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拍卖标的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4、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联系拍辅机构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一切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委托方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等手续,可能存在的水、电、暖、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6、拍卖成交剩余价款由买受人交付至:

打款账户: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6001012010133505116

行号:40288500001

二、拍卖时间:2025年4月30日11时起。

三、拍卖地点:公拍网拍卖平台(www.gpai.net)

四、拍卖标的展示的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1:00时止。

五、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www.gpai.net(公拍网)。

六:报名条件:

(1)中国境内外的一切合法的公民、法人和组织,提交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委托拍卖需提交委托书);

(2)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委托方确认后享有优先购买权,自公告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须于拍卖前按约定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支付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七、本公司作为该场拍卖会唯一指定的拍卖单位,从未将该场拍卖会标的授权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敬请竞买人直接与本公司联系拍卖事宜并办理竞买手续,我公司不承担因非我工作人员对标的误导而导致竞买人损失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八、本次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均以其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在标的实物移交时如发生实物与资产清单不符时,以委托方指定的实物范围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存在的显性和隐性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咨询看样时间内有权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应在拍卖前自行认真考察或请专业人士鉴定,对标的的质量及瑕疵了解清楚。竞买人对不了解的标的不要盲目竞拍,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参与竞价标的,即表明已对该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市场行情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九、拍卖结束后,竞买人如果竞得标的,买受人所交付的拍卖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外支付2.5%的拍卖服务费,买受人须在10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并在10日内支付剩余尾款。如果没有竞得标的,竞买人交付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拍卖会中途不返还保证金。

十、温馨提示:公拍网向拍卖标的买受人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规则见《资产拍卖技术服务费协议》。

新疆博远之星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